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公司債務

分公司債務債權誰承擔

分公司債務債權誰承擔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司債務離婚後誰承擔

首先,如果是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擁有獨立的財產,屬於法律上獨立的“人”,那麼債務就由公司資產償還,除了股東濫用公司獨立地位或者其他情形,一般不會涉及到股東的個人財產,也不會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如果是合夥企業,各合夥人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於非合夥人的配偶是否需要承擔債務則要看舉債人舉債時是否經對方同意,以及所從事的經營收入是否已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此外,對於個體工商、農村承包經營企業,一般情況配偶一方需要承擔債務。

最後,夫妻雙方在設立有限公司時,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如果未向工商部門提交分割財產的證明,該公司出資人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其出資體是單一的,實質上為一人公司。按照《公司法》關於一人公司的相關規定,一人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