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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校園高利貸怎麼辦?

一、陷入校園高利貸怎麼辦?

陷入校園高利貸怎麼辦?

校園貸當前可被法院定性為帶有高利貸性質、黑社會性質和詐騙性質的非法活動。各地方法院成立特議庭,快速裁定每個一個貸款糾紛。如果貸款糾紛中,貸款方呈現出高利貸性質,判定這個貸款方犯法:學生不用還款,通知公安、檢察院、工商等部門查封該公司,帶走負責人做進一步審查,並以最終獲利金額和危害人數等量刑。如果貸款糾紛中,貸款方表現出違法催債或黑社會催債,如散佈學生個人信息、拘禁學生個人人身自由、毆打學生、以騙或脅迫學生簽下借條等等,立即通知公安部門帶走該公司所有工作人員及其相關人員,包括校園代理的學生,以黑社會團伙等原由處理所有人員,並沒收所有非法所得。如果貸款糾紛中,貸款方以詐騙等手段,騙取學生高額手續費和利息,判定貸款方為詐騙團伙,通知公安、檢察院、工商等部門查封該公司,帶走負責人做進一步審查,並以最終獲利金額和危害人數等量刑。

二、民間借貸的注意事項

民間借貸作為一種資源豐富、操作簡捷靈便的融資手段,在市場經濟不斷髮展的今天,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但是顯而易見,民間借貸的隨意性、風險性容易造成諸多社會問題。向私人借錢,大多是在半公開甚至祕密進行的資金交易,借貸雙方僅靠所謂的信譽維持,借貸手續不完備,缺乏擔保抵押,無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況變化,極易引發糾紛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來,民間借貸也必須規範運作,逐步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為了避免借貸雙方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保護債權人的經濟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借貸要合法

合法的借貸關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於詐騙、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仍予以出借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僅得不到債權,還會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詐、挾迫等手段使對方違心借貸的,則屬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有責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

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判斷其是否具備償還能力;其次要看借款人平時為人怎樣,信譽程度如何,如果借款人曾有過“有借無還”的不良信用“紀錄”,就要堅決拒絕。切莫因礙於面子、聽信花言巧語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終吃大虧的還是自己。

2、訂立協議

現實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對方是親朋好友,礙於情面或出於信任,借貸時沒有出具書面字據。這樣,一旦借款人否認,出借人就很難保障債權。即使訴至法院,也會因無法舉證而陷入敗訴的結局。因此,出借人必須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借貸協議,載明借貸雙方的姓名、借款種類、幣種、數額、時間、期限、用途、利率、還款方式、保證人和違約責任等條款,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存。

3、利率應合法

借貸雙方可以根據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約定一個合理的利率。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同類同期的貸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超過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護。如因利率約定不明而發生爭議,可比照銀行同類同期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對於“利滾利”的複利借貸和預扣高額利息的借貸,法律不予保護,只能收回本金。

4、提供擔保

對於數額較大或存有風險的借款,應履行擔保和抵押手續,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第三人為其擔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為抵押物,並都應訂立書面借貸協議。有些財產抵押,還應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這樣,借款人一旦出現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可以向保證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償借款。

5、及時催收到期借款

按照《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債權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如借款期滿後又經過2年,出借人不能證實期間曾經催收過的,法律不予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應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訴訟時效就可以從新的還款期限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起訴權,更重要的是繼續擁有勝訴權。

6、運用法律追討欠款

如果借款人不講信譽,逃賬賴賬,債權人切莫採取扣押人質、強搶貨物等過激的違法行為,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措施。

陷入校園高利貸怎麼辦大家可以具體瞭解一下上文。校園網貸導致極端事件頻發生,正是因校園高利貸的債務本息如滾雪球一般增長,無經濟來源的大學生根本承擔不起。因此我們需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慎用校園貸,以免拆東牆補西牆窟窿越補越大承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