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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50萬可以做法人嗎

不可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也就是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
1、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2、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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