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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什麼情況下可以不還利息

一、債務人什麼情況下可以不還利息

債務人什麼情況下可以不還利息

1、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

2、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

3、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4、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息就不能算本金了。比方張三借給李四100元,其中提前扣了10元,那麼張三借給李四的本金就是90元。

5、借款人可以提前還利息,提前還的話可以不用按照合同約定的利息來還,而是根據借款的實際時間來算利息,也就是説借款人提前還錢是划算的。

二、民間借貸約定利息

首先,民間借貸可以是有償(有息借款)也可以是無償(無息借款)的,是否有償(有息)由借貸雙方約定。因此,民間借貸可以約定利息。

其次,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民間借貸只有雙方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否則,一律視為無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關於民間借貸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作出了調整。若是雙方約定的借款年利率超過了36%的話,那麼超過部分的利息是屬於無效的約定。出借人主張支付這部分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而已經支付的,借款人主張返還,也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標籤:利息 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