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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追討訴訟時效超過了要如何處理

債務追討訴訟時效超過了要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債務追討訴訟時效超過了,當事人可以進行協商自願還款,或者債權人仍然可以進行起訴,超過訴訟時效,對方將會獲得抗辯權,但是法院審理時不得直接援引,也就是説如果對方沒有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案件還是按照正常情況審理。
但是如果對方當事人庭審時提出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成立時,人民法院有可能判決敗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