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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用途不合法該怎麼辦

一、借款用途不合法該怎麼辦

借款用途不合法該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非法活動而進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受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輸賭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又規定:“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顯然,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僅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為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合同無效的情形: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如何處理借款用途不合法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的規定,若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借款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則該行為涉嫌非法集資,所訂立的借款合同無效。

不管借錢是用來幹什麼,此時都必須要知道自己是不能做一些不合法的行為,否則的話將會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而要是債權人知道債務人借款用途不合法的話,此時最好不要再出借,避免日後自己承擔法律責任,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焦作律師。

標籤:借款 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