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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沒有還款時間如何計算訴訟時效

通常在借條當中,雙方當事人都會就還款時間作出一個約定。當然,也有沒有進行約定的。那麼要是日後產生了糾紛的話,我們該如何來計算這個借條的訴訟時效呢?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進行了解。

借條沒有還款時間如何計算訴訟時效

第一、沒有履行期限的債務關係,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第二款的規定,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其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明確拒絕履行,訴訟時效從拒絕時起算;二是消極不履行(如債權人給債務人寫信要求履行義務,債務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債權人主張權利且給其必要的準備時間(又叫寬限期)屆滿後債務人仍未履行的,視為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訴訟時效應從寬限期屆滿時開始計算。

第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後,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要再次重新開始計算,且中斷次數法律上並無限制,可以多次中斷。也就是説,在開始計算時效的2年中,只要權利人又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又同意履行義務,則這2年的訴訟時效就以再次主張權利或再次同意履行義務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但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應以有證明力的方式進行,如書證請求,有證人在場等,權利人對此負有舉證責任,要防止空口無憑而難以查證的現象,否則訴訟時效不能中斷。

第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係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綜上所述,對沒有時間約定的借條,如有證據證明你主張過權利,則以主張之日起計算2年訴訟時效。如無證據證明,則適用20年時效期間,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內可隨時直接起訴。要是你在實踐中遇到了有關借條方面的糾紛,不妨來電向本站的在線律師諮詢一下,聽聽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