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轉移財產逃避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轉移財產逃避債務怎麼辦
1、在法律文書訴訟過程中或法律文書生效後,再通過離婚逃債的,應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為被告人,體現工作“優先”的特點,體現公平原則。可分兩種情況:
(1)婚姻登記機關或公證機關分割財產後再婚姻機關離婚逃債的,應實體法認定被告人與其配偶分割財產的無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為被告人。
(2)法院生效法律文書離婚逃債的,不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的配偶為被告人,而是按審判監督程序先撤銷被告人財產分割協議後,再裁定追加被告人原配偶為被告人。
最高法院《關於適用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1條已規定:依實體法的規定有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為被告人。從法律規定可看出,現強制法已規定了某些可依據實體法裁定追加被告人。承認在程序行使裁判權時,可實體法裁判,在情況下,在程序中,可實體法認定(離婚逃債)被告人與其配偶財產分割協議無效,裁定追加被告人配偶為被告人,此做法已在實踐中贊同,也法學理論界的支持。在程序中,裁判權可由局裁判庭行使(未設裁判庭的由綜合科行使),應的監督機制,聽證制度,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救濟手段為允許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複議。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為被告人,應不同情況,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則不同的案件適用不同的實體法,保護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例如,我國《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就規定了,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以不的低價轉讓財產的無效。
綜上所述,在離婚的程序昂中逃避債務是很常見的,所以如果債權人發現債務人存在這種情況的,那麼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的,法院會結合實際情況去判斷是否影響到了債權人,再做出對應的判決決定,要求對方做出相應的賠償。
-
夫妻借錢離婚後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
律師解析:夫妻借錢離婚後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視情況而定。1、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應當雙方共同承擔。2、如果是夫妻一方...
-
配偶侵權之債是否屬於共同債務
一、配偶侵權之債是否屬於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於為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1、從婚姻法關於個人財產的界定可以推斷出,夫妻一方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形成的債務...
-
夫妻共同債務無結婚證要不要一起承擔
律師解析:雙方未進行結婚登記,沒有領取結婚證,説明雙方不是夫妻關係,而是同居關係。同居期間,為了共同生活、生產經營、撫養共同的子女所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
-
離婚後欠債如何處理
律師解答:一般由債務自行處理。律師解析:離婚後欠債一般由債務自行處理。因為離婚後產生的債務一般認定為個人債務。但若有證據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應當由夫妻共同清償,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