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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欠債離婚賣房是否有效?

一、男欠債離婚賣房是否有效?

男欠債離婚賣房是否有效?

男欠債離婚賣房如果是經過對方同意的是有效的,如果隱瞞對方就是無效的。離婚後,將原共有房屋進行出售在社會生活中也是較為常見的。一般情況下,可能會遇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原共有財產的房產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根據離婚協議,在得房一方名下,離婚後房屋如何出售?

比如,一對夫妻離婚之前,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且銀行貸款男方也是主貸人,離婚後,根據離婚協議房產歸男方所有。現男方欲賣房,只需要利用下家的首付款將銀行貸款還清,再與下家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即可,不需要女方的配合。

第二種:原共同財產的房產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根據離婚協議,產權登記記載的一方不再享有房產權利,房產歸沒有記載為產權登記一方,如何處理?

比如,一對夫妻離婚之前,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且銀行貸款男方也是主貸人,離婚後,根據離婚協議房產歸女方所有。現女方欲賣房如何如處理?

若女方賣房,首先須辦理產權證的變更登記手續。即房產由男方名下轉為女方名下。這個過程中,銀行抵押合同變更是最為重要的,因為銀行若不同意變更主貸人,產權變更登記為女方就會存在困難。當然,還有一種操作,就是整個賣房過程由男方操作,即以男方名義售房,在此操作過程中,須要有一個專門對此的雙方協議,特別是要注意應指定下家放款直接到女方指定的賬户問題。

第三種:原共同財產的房產在夫妻雙方名下,銀行貸款在男方名下。根據離婚協議,房產歸男方所有,現男方欲賣房如何處理?

在這種情況下,若將房產登記變更為男方名下,再售房顯然手續較為煩瑣。因此,只需女方配合男方進行售房即可。因此,只要男方和女方達成一個協議,約定女方只是配合售房,售房過程中的一切税費以及據此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男方承擔即可。另外,在協議中,男女雙方也可以約定由男方在收到下家售房款的一定期限內,將男方依離婚協議應付給女方的補償款一次付清。

有的丈夫對外屬於賺取家庭費用的一方而在外支配着經濟,所以可能沒有賺錢反而還欠債的基礎上必須用賣房的形式來償還的話,必須和對方進行商量和溝通並徵得對方對這份債務的認可,這個時候賣房才是合法有效並且還能節省不少的手續。

標籤:賣房 欠債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