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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質押貸款合同的範文

一、質押貸款抵押貸款的區別

車輛質押貸款合同的範文

1、佔有方式不同 抵押貸款中的抵押人原則上不轉移財產佔有:質押貸款中質物的佔有權原則上應轉移給質權人。由於抵押和質押在是否轉移上不同.因而在管理上有很大差別。

2、生效規定不同 抵押貸款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質押貸款以轉移質物佔有和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或登記之日起生效。

3、變現能力不同 抵押貸款的變現能力通常在50%-70%:質押貸款中如定期存單、國債基本為100%:股票、公司債等可達60 %-70%。

二、質押分析的要點

質押貸款是以質物為擔保的,所以貸款質押分析重點是分析、審查質物。

1、對質物的審查 首先,分類人員應審查借款資料中有關質物的資料,分析其資料是否齊全、完備.瞭解質物概況。

(1)質物清單,包括質物名稱、質量、數量及價值等情況。

(2)質物所有權、使用權文件,包括各類動產所有權及使用權的文件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股權證書、股票、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等。

(3)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2、質物合法性分析保卻中規定下列財產可以出質:

(1)出質人有權處理的各種動產:

(2)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3)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4)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5)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在實際工作中,銀行通常不接受下列情形的質押,例如:以本行分支機構為出票人、承兑人的銀行承兑匯票或本票的質押:以借款企業自己發行的股票和債券的質押等。

3、質物管理分析規定:

在質押貸款中,質物佔有權原則上轉移給銀行,否則,質押合同無效。因此,銀行佔管質物。貸款分類與管理人員應對銀行管理質物進行檢查,防範貸款因質物管理不善而異致的風險。

三、銀行佔管質物應承擔以下責任

(1)銀行應對質物分門別類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動用、娜動或改變其原有形態。如因銀行過錯導致質物損失的,銀行應負賠償責任。因第三者責任造成損失的,銀行應負責追償。

(2)銀行應定期檢查質物狀況,發現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應及時制止或糾正,或按協議規定處理。

(3)有關質物的證明文件等資料應建立檔案,嚴格管理。

車輛質押借款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乙方因臨時資金週轉,申請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內容,供雙方信守執行。

一、借款內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 元),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為 。乙方保證該借款用於合法途徑。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應在每月 號之前向甲方支付。

借款到期,乙方應以現金方式向甲方結清借款本息。若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應就未償還的部分按日萬分之 比例,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若乙方在約定借款期限內提前還款,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甲方追討該債權所產生的其他費

用(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擔保約定:乙方自願為本次借款提供車輛質押擔保,於 年

月 日型號為 、牌照號為 、發動機號為 、 車架號為 ,交由甲方保管,並將該車輛行車證及車户口本交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所借款項償還完畢。

乙方對甲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權利瑕疵。甲方無義務為該車輛交納任何規費(保管費用除外)。

乙方應對質押於甲方的車輛辦理保險,並將保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

質押期間,乙方每月須支付甲方車輛保管費 元,直至保管狀態結束。

三、其它約定: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可通過法律途徑處分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條約定的費用為止。

如果在借款期限內,甲方發現乙方資不抵債或將所借款項用於違法用途,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該借款本息。

四、 訴訟管轄: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所附文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車輛價值認定書

通過今天的學習,大家對於車輛質押貸款合同的格式以及所牽涉的內容,又了足夠的瞭解了。當然,質押貸款與抵押貸款,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也是有很明顯的區別的,希望能夠引起大家的足夠重視,在以後辦理車輛質押貸款合同的時候避免混淆,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武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