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抵押擔保

股權質押後企業上市進程有何影響?

一、股權質押後企業上市進程有何影響

股權質押後企業上市進程有何影響?

首發辦法第13條明確規定: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因此,股權清晰是境內企業首發上市的必備條件。

實際上,股權質押是一種股東正常的融資行為。但股權質押可能存在股權司法訴訟或凍結以及其他第三方權利,從而影響到公司股權結構的穩定性或是實際控制人的變更,因此證監會也會關注股權質押問題。股權質押審核的重點在於公司控股股東是否會因為股權質押而導致存在重大到期未履行債務、可能被實施行政處罰,是否會因此對擬上市企業有資產侵佔的動機等等,如果有這樣的風險,那就必須謹慎處理。如果沒有,那企業只要正常披露並解釋股權質押的原因,並儘快解除股權質押即可。如果金額不大,不一定非得在上市前清償完畢,但需要證明債務能夠按期清償。

股權質押一般是控股股東用自己的股權為企業融資進行擔保,這種情況一般沒有問題,因為股權質押的理由合情合理且無惡意,債務人具有一定償還能力。而如果是股東為了自己的債務而將股權質押,證監會基本不會給予認可,但如果是持股不到5%的股東因債抵押股權的話,一般應該不存在問題。

二、股權質押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 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設立及轉讓限制】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條 【權利質權的範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股權質押雖然對於企業是個不錯的融資方式,但是對於擬上市企業來説,操作要慎之又慎。因為涉及到股權變更等,所以股權質押操作之後一定要實現股權清晰,這樣才能不影響上市,使股權質押後企業上市進程加快,從而完成最終上市。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商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