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責任事故罪概念
危害公共安全罪2.2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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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交通設施罪立案標準
使用各種方法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應予以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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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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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罪量刑標準
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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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二款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或者搶劫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盜竊、搶依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