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構成要件
侵犯財產罪1.34W
(一)客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爲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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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對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爲的、因受災生活困難偶爾偷竊財物的、或者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分贓甚微的,可不作盜竊罪處理,必要時,可由主管機關予以適當處罰。把偷竊自己家屬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爲與社會上的盜竊犯罪行爲加以區別。《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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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爲依法懲治敲詐勒索犯罪,保護公私財產權利,根據《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第一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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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行賄罪量刑標準
單位爲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行賄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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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衆哄搶罪司法解釋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聚衆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鐵路法》第六十四條聚衆哄搶鐵路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