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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宅徵收土地使用稅嗎?

公民對土地的使用是伴隨着向國家繳納包括使用費和稅費在內的各種費用的,尤其是稅費是國家最爲重視的一種徵收類型,但是土地使用稅的徵收並不是將全部的土地使用全都涵蓋在內,下面就讓小編爲大家介紹個人住宅徵收土地使用稅嗎?

個人住宅徵收土地使用稅嗎?

一、個人住宅徵收土地使用稅嗎?

個人居住的房子是暫免徵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 但是,如果將房子由於商業用途,就要繳納房產稅和土地稅了。

個人房產稅是以個人所擁有的房屋爲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的個人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據證券日報2010年7月22日報道,有消息稱,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個人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但鑑於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資源稅。[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納稅義務人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爲納稅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爲納稅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例如:幾個單位共有一塊土地使用權,一方佔60%,另兩方各佔20%,如果算出的稅額爲100萬,則分別按60、20、20的數額負擔土地使用稅。

徵稅範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

從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在華機構的用地也要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特點

1、對佔用土地的行爲徵稅

2、徵稅對象是土地

3、徵稅範圍有所限定

4、實行差別幅度稅額

個人住宅徵收土地使用稅嗎?綜上所述,如果是公民爲了居住使用而在土地上建造了房屋是不會被國家要求上交土地使用稅的,因爲國家之所以統一管理土地是爲了滿足公民最基本的居住需要,只有在公民把土地用來額外的營利時纔會被要求繳納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