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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按什麼標準交?

我們都能聽說過土地使用稅的一些繳納政策,並且對於土地使用稅來說,我們國家在這方面的要求也是比較久遠的,那麼土地使用稅按什麼標準交?根據有關規定,是需要按照土地的佔用面積來進行計算土地使用稅的,詳情請看下文。

土地使用稅按什麼標準交?

一、稅金計算

計算土地使用稅時,應先確定納稅人佔用的應稅土地面積,然後再根據該土地所處的位置找出當地確定的適用稅額。應稅土地面積乘以適用稅額即爲應納稅額。

計算公式爲:

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實際佔用土地面積×適用稅額

二、會計覈算

財政部(88)財工字第522號《關於國營企業繳納土地使用稅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從1988年11月1日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繳納的土地使用稅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即城鎮土地使用稅應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管理費用"等科目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條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另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程序,競價成功後,出讓人與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可見,雖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但根據合同約定,您公司已於去年9月實際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因此,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您公司自去年10月補繳土地使用稅並加收滯納金的做法無誤

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內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限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具體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爲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爲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爲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爲小城市。

文章中已經充分給您介紹了土地使用稅的一些徵收標準,同時小編爲了能讓讀者更好的理解水的概念,小編也爲您詳細的介紹了,應該按照什麼樣的標準來進行繳納土地使用稅,關於土地使用稅按什麼標準交還有什麼想問的,請隨時諮詢小編。

標籤:使用稅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