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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持有人爲什麼要辦理商標續展

商標2.79W

一、商標持有人爲什麼要辦理商標續展

商標持有人爲什麼要辦理商標續展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二、不及時辦理商標續展會有什麼後果?

1、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爲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註冊證書申請續展後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於新申請。

2、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裏的商標進行對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3、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爲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爲,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爲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後週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週期長。

三、商標續展

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註冊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註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

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到期前有續展期,商標持有人應在續展期前進行辦理相關辦理。辦理這類商標的後續使用事宜,遞交相關的證明材料。按照我國商標管理部門,按照程序進行辦理。如果有異議的,可以到上級部門進行管理這類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