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有什麼法律特徵是什麼?
只有擁有土地的使用權我們才能對土地進行使用,但是在國內土地的使用權購買一般價格都非常高,所以很多人會選擇採用租用土地的方式來獲取土地使用權,但其實對於租用土地很多人都是不瞭解的,不知道在法律層面上出租土地屬於什麼層面,那對於我們來說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有什麼法律特徵呢?
出租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用於出租的地塊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土地使用權出租必須設定在法律允許的地塊上,如出讓、轉讓土地使用權等有償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符合條件的可以出租,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擅自出租。
1、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條件出租的條件是出租人對土地的開發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標準。
2、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條件劃撥土地使用權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可以出租:
(1)土地使用者爲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4)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租應當簽訂租賃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租雙方當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達成協議。
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權須依法申請
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必須持有國有土證以及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產權證明等合法證件,向所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出租
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權,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出租。
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做法在社會中是非常常見的,擁有土地使用權之後因爲我們還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自身不對土地進行使用的話就會導致土地閒置浪費,所以很多人會選擇把土地出租出去,但是我們在出租土地之前需要了解的就是出租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特徵,以免遇到問題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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