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前可以申請訴前保全嗎
依據相關法律向法院提交起訴狀的時候,是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的,除此之外,也可以在向法院提交起訴狀的時間之前去申請而不需要起訴的時候才申請,這兩種都可以用來保護可能會造成的財產損害。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爲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爲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爲;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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