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寫下欠條是否有效
通過脅迫方式逼人寫下的欠條通常情況下是無效的,因爲債務關係的成立除了需要借條證明外,還需要銀行流水或轉賬憑證加以輔助證明。僅僅一張借條不足以證明借貸關係成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五十條的規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在撤銷後,該行爲自始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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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怎麼通過訴訟解決
欠錢不還是民事糾紛,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1、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債務屬實;2、去法院起訴,申請訴前財產保全;3、法院起訴、立案、庭審、判決;4、勝訴後,如果對方在判決生效兩年內沒有還錢,可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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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的法律有效期是多長
法律規定欠條的訴訟時效是3年。但起算時間要分情況而論:1.已註明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應從約定清償欠款的次日起算;2.對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則從出具欠條之日起算。3.如果有時效中止、中斷情形的,應當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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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的正確格式
借條的正確格式:借款人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年,月利率_____%,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歸還本息。如不能按時歸還,願付違約金______元。借款人(簽章):_____日期:_____《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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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人跑了怎麼辦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爲失蹤人。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的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