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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物權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一、擔保物權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擔保物權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擔保物權申請流程是:申請、提交材料、審查、辦理登記等,具體的處理程序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九十六條 申請條件

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由擔保物權人以及其他有權請求實現擔保物權的人依照物權法等法律,向擔保財產所在地或者擔保物權登記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條 審查和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當事人依據該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申請擔保物權的材料

1、申請書

申請書是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必須提交的材料,是反映當事人訴求的基本載體。

2、證明擔保物權存在的材料

請求實現擔保物權的案件,首先應審查的是是否存在擔保物權,如果當事人並不享有擔保物權,也就不存在實現擔保物權的問題了。

3、證明實現擔保物權的條件已成就的材料

實現擔保物權應當以實現擔保物權的條件成就爲前提。實現擔保物權的條件成就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二是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條件成就,主要是指當事人明確約定的,除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以外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條件成就。

4、擔保物現狀說明

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的目的是讓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人民法院瞭解擔保物現狀,有利於及時、妥當地審理案件。

5、人民法院認爲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這是兜底性的規定,主要是法院依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爲了查明事實而要求申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對於擔保物權的認定,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物權認定情況來進行處理的,一般情況下涉及到擔保物權的認定是需要在法院進行訴訟時提出的,可以根據上述規定來進行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並辦理。

標籤:擔保 流程 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