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信用風險包括什麼?
1.債務人信用的風險
2.借款用途的風險
3.損失利息的風險
(一)債務人信用的風險
關於債務人的身份問題,有兩點值得注意:
1、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並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
2、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爲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二)借款用途的風險
在民間借貸中要注意惡意借貸的問題,也就是借款人籌集資金所指向的對象爲非法用途的借貸關係。對於這種借貸關係,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爲了從事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該行爲因爲違反了國家法律,也被確認爲無效。
在實踐中,往往有些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爲了從事非法活動,出借人則也往往牟利心切,未注意審查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款是爲其非法活動提供資金的仍盲目出借。但是,如經司法機關查實,是可以依法沒收出借的款項,並可對違法借貸的雙方處於罰款,拘留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更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樣,對出借人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三)損失利息的風險
利息風險包括沒有約定利息、約定的利息超過有關規定、約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規定等、約定利息要合法。
(四)擔保風險與防範
如果擔保主體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職能部門或者法人的分支機構,那麼這些擔保主體就可能不具備合法的資格。
向擔保人主張權利注意擔保期間,不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保證期間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爲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約定不明的爲兩年。
無論是何種類型的借款,在將錢借出去之後就一定要注意相關的借款的注意事項以及還款不能的違約賠償等,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
還了錢說借條不見了怎麼處理?
一、還了錢說借條不見了怎麼處理?錢還清了,對方說欠條弄丟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解決:第一、如通過銀行、微信、支付寶轉賬等,需保留好還錢的轉賬記錄,最好要求對方出具書面收據。如爲現金支付,通過他人代爲支付或以物抵賬等其他形式進行的還款,則須讓對方出具書面...
-
民間借貸中,什麼樣的訴訟屬於虛假訴訟?
法律規定,法院發現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審查是否屬於虛假訴訟:1、出借人明顯不具備出借能力;2、出借人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明顯不符合常理;3、出借人不能提交債權憑證或者提交的債權憑證存在僞造的可能;4、當事人雙方在一定期限內多次參加民間借貸訴訟;5、當事人無...
-
借款擔保人必須還錢嗎?
一、借款擔保人必須還錢嗎?借款擔保人不是必須還錢,應當根據保證期限和保證的類別來判斷。借條是的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要按約定償還借款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的定義】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
-
借條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還款如何處理?
借條規定還款日期沒有還錢,可以協商對方還款,如果對方拒不還款的,是可以起訴到法院處理的,當事人需要提交借條的有關證據,法院在審查後可以判決還款情況,拒不還款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借條規定還款日期沒有還錢的,可以主動要賬。如果對方拒不配合,或者負債較多,建議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