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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條一方死亡還有效嗎?

一、民間借條一方死亡還有效嗎?

民間借條一方死亡還有效嗎?

1、民間借條一方死亡也是還有效的,只要借款人死亡繼承人應當來償還;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2、債權人死亡借條是依然具有效力的,債權人的繼承人可以代債權人向債務人行使債權。

債權人死亡後,債權人的債務同樣屬於債權人的合法財產之一,因此債權人死亡借條仍然有效。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爲多久?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爲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條是由債務人來進行書寫,而由債權人來進行保管,只要有借條的存在就可以證明雙方有債務的關係,如果在履行債務期間一方死亡的話,那麼此借條仍然有效,借款人死亡由繼承者償還,債權人死亡就會由繼承者繼承這筆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