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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證處開借條可以嗎?

在公證處開借條可以嗎?

一、在公證處開借條可以嗎?

借條可以到公證處公證。借條公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委託他人代爲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3、申請公證的文書;

4、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

二、寫借條到公證處公證要如何做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

(2)法人資格證明;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

(4)代理人代爲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如監護人證明)。

(5)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

(6)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

(7)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

三、公證程序規則是怎樣的

1、公證處依事實、法律、獨立辦理的公證事務。

2、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法律行爲或事實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管轄。

3、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並提供相關的材料,如屬公證處業務範圍,公證處應受理。

4、公證承辦人通過詢問當事人,調取書證等方法對提供材料進行覈實,審查,屬真實、合法、充分,應擬出審批報告,送領導審批。

5、公證處應及時辦理各類公證,從當事人提供材料齊全時起十天內辦結(不含寄送副本),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公證書由當事人到公證處領取。

6、公證當事人對公證處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絕公證,撤銷公證書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內可向公證處本級司法行政機關複議。

公證處開借條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攜帶材料到公證處開借條,由公民或者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代理人代爲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標籤:借條 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