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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和公章都是複印件是否合法?

一、借條和公章都是複印件是否合法?

借條和公章都是複印件是否合法?

借條和公章都是複印件是不合法的,因爲實際上我們國家法律要求的必須要提供借條的原件和公章的原件。借條複印件在作爲證據使用過程中,如果經過與原件覈對無誤或者對方當事人不表示異議,即被採信,借條具備法律效力。借條複印件只是不能單獨作爲有效證據採信,並非指複印件絲毫不具備證明力。無法與原件覈對的複印件是真實性存在瑕疵的間接證據,而間接證據並非不具備證明力。

也就是說,如果複印件之外,還有其他的間接證據也能夠佐證其待證事實,而這些證據均真實有效,且對方不能提出強有力的反證,那麼,複印件就能夠具有強勢證明力。即使是無法與原件覈對或遭到對方異議的複印件,只要嚴格按照間接證據和傳來證據的運用規則進行查證,仍可以被採信。

二、寫借條有哪些規範?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借條複印件在作爲證據使用過程中,如果經過與原件覈對無誤或者對方當事人不表示異議,即被採信,借條具備法律效力。借條複印件只是不能單獨作爲有效證據採信,並非指複印件絲毫不具備證明力。無法與原件覈對的複印件是真實性存在瑕疵的間接證據,而間接證據並非不具備證明力。

借貸關係的存在必然是需要有相關的證據來予以證實的,而借條就屬於比較具有直接性的一種證據,同時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借條上簽字必須是當事人的親筆簽字,不能夠是複印的。所以如果提供了借條,在合法性這個方面不予認可的話,就會導致存在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