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主要責任的判定
一起醫療事故的發生,往往帶來很多負面的影響,同時對患者也是很大的傷害。當發生醫療事故時,很多人不知道應該怎麼追究相應的責任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醫療事故主要責任是怎麼判定的?以下就是本站小編總結的相關內容,以供大家參考。
醫療事故的責任劃分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爲責任程度分爲: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60-90%)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爲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20-40%)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爲起輕微作用。(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
實踐中還存在對等責任:即醫、患雙方各負擔50%。
責任程度的不同,對於賠償數額的影響較大,顯不了過錯程序與承擔責任一致的原則,比原《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確定的只要鑑定爲事故不考慮責任程度一律承擔100%賠償的內容較爲公正、合情合理。
醫療事故鑑定書中的“主要責任”或“次要責任”抑或“輕微責任”,是對事故原因力的認定,其本來意義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過醫療行政部門對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分看來是以原因力作爲主要依據,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當然,醫學會的鑑定結論,不是具體行政行爲,不能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其結論只是專家證言性質,在人民法院來說僅能起到證據的作用,沒有絕對的約束力,如果當事人對鑑定結論之責任認定有爭議的,如果合議庭認爲有必要,可以單獨就責任程度問題(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醫室或委託有關專家作出認定。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關於醫療事故主要責任的總結,其中醫療事故的責任根據醫療事故損害後果,是由不同程度的醫療過失行爲造成的,分爲完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輕微責任和較爲特殊的對等責任。責任程度的不同,相應的賠償也不同。如果您對以上內容有所疑問,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洛陽律師。
-
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怎麼構成的?
律師解析: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的構成:1、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2、主觀要件:主觀上可以由故意和過失構成;3、客體要件:客體是國家對醫療用品的專門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4、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爲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
-
二級醫療事故的分級與賠償
醫療事故的等級是分爲了四級的,而每一級中又有具體的一些細的分類。其中,第二級醫療事故算是比較嚴重的了,今天,我們就具體來了解一下關於二級醫療事故的分級與賠償的內容。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爲你具體闡述相關知識。二級醫療事故的分級二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中度...
-
醫療過錯致患者損害的賠償範圍包括哪些?
醫療過錯致患者損害賠償範圍包括哪些?賠償範圍以及具體的內容如下: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
遇到醫療糾紛按哪些流程處理
律師解析:一、醫療糾紛初起1、發生醫療糾紛的當事人(醫護人員)負責寫出事實經過,同時向患者或家屬做好溝通、解釋、解答工作。2、發生糾紛的科室主任負責組織本科醫護人員對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討論總結,從中吸取教訓,糾正不足,制定杜絕類似糾紛的有關制度,科主任負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