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什麼材料
一、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什麼材料
1、鑑定申請書。提交的鑑定申請書一式三份,要寫明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工作單位、聯繫電話、與病人的關係以及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院號、住址、工作單位、事故或糾紛發生的時間等,然後提出申請鑑定的理由。曾經過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要寫明原鑑定結論。最後由申請人簽字蓋章;
2、申請人單位或村(居)委會的介紹信。主要是證明申請人的身份;
3、陳述意見書;
4、病歷或病歷摘要、各種檢查診斷報告單的原件或複印件;
5、進行過屍體檢驗的要提供屍檢報告;
6、證人證言。如有人作證,可製作證人證言。證人證言要寫明證人姓名、工作單位、住址、聯繫電話,證明的事實要寫明時間、地點、事實經過,最後由證人簽字蓋章或在證詞上留下指紋印;
7、進行過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要提供原鑑定報告書;
8、有關物證;
9、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應當按規定交納鑑定費。
二、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應該誰交?
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應該誰交?若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由申請方向醫療爭議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後向市醫學會委託鑑定。市醫學會接受委託後,對提交材料進行審覈後,由醫患雙方進行抽專家,並在醫學會組織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直接到市醫學會的情形,醫患雙方共同申請或由司法機關委託。鑑定時限,自雙方材料收集齊之日起45日內發出鑑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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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需要多久出結果
醫療事故鑑定需要45日內出結果。《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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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處理條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不予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的;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醫療事故爭議已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或判決的;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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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書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繫電話。被申請人:單位名稱(要寫全稱),地址,聯繫電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申請事項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事實和理由××××年×月×日,申請人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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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十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1、醫療機構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2、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3、法律規定的其他費用賠償標準。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醫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