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司法鑑定幾天內提出
醫療事故司法鑑定需要在1年之內提出。
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
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八條
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具備屍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屍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並簽字。 屍檢應當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承擔屍檢任務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有進行屍檢的義務。 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請法醫病理學人員參加屍檢,也可以委派代表觀察屍檢過程。拒絕或者拖延屍檢,超過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因判定的,由拒絕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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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嬰兒醫療事故怎麼鑑定
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醫療事故爭議,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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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中是否能夠醫療事故鑑定
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醫療糾紛訴訟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鑑定,醫療事故鑑定並非醫療糾紛訴訟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說,患者只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或已死亡的親屬接受過醫療機構的診斷、治療,並因此受到損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就應當立案受理。《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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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爲醫療事故瞭如何處理
1、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爭議,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共同書面委託醫學會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辦公室組織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A、醫、患雙方當事人或代理人分別填寫鑑定委託書並簽字。B、醫方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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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鑑定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鑑定標準: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爲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