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處罰規定
非法行醫是指沒有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醫療行爲,這樣的行爲在農村是經常看見的,因爲醫療行業充滿着巨大的利益驅使,使得他們鋌而走險。那麼,本站小編就爲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非法行醫處罰規定,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非法行醫處罰規定
根據《刑法》第336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菲法行醫罪與醫療事故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後果,它們的區別主要在於:
(1)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是不具有醫師執業資格的人,而後罪的主體是醫務人員。
(2)主觀方面不同。本罪行爲人對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後果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間接故意,而前罪對造成嚴重不良後果所持心理態度只能是過失。
(3)客觀方面不同。本罪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後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現爲責任過失,也可以是技術過失,而後罪則僅限於責任過失,技術過失不構成犯罪。
三、非法行醫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醫療衛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衛生。
行醫是關係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職業,因此,國家對這一行業的管理極爲嚴格。不僅對行醫者的資格加以嚴格限制,要求行醫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條件外,還要具備一定的技術資格,以保證醫療質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還對行醫活動,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規範及制度,以促進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非法行醫,不僅擾亂了業已建立的良好的醫療衛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於非法行醫者不具備執業的資格和條件,醫療服務質量差,同時也侵犯了就診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診人是不特定或多數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衛生。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爲。
情節嚴重,一般指非法行醫,屢教不改的;騙取大量錢財的;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等等。“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是指1987年國務院發佈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六條所稱的二級醫療事故和三級醫療事故。二級醫療事故指造成就診人嚴重殘疾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就診人殘廢或者功能障礙的。
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造成就診人死亡是適用較重法定刑的情節。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但一般是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即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人。1994年2月26日國務院發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執業許可證。不得展開診療活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人開展診療活動,就是非法行醫的行爲。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行爲人對病人傷亡結果存在間接故意的罪過而不是業務過失的罪過。因爲,在認識因素上,行爲人既對自己缺乏行醫技能和控制病情發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對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時治療時會傷殘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過失;在意志因素上,對病人的傷殘、死亡採取了漠然視之,聽之任之的放縱態度。
非法行醫的行爲人在進行醫療行爲的時候,很容易對其他人造成傷害,這會嚴重損害醫療行業的形象,不利於我國醫療事業的發展,所以,應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行爲。如有疑問,請登錄本站網站諮詢在線專業的律師,這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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