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國家賠償金行政補償
國家賠償,又稱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由國家對於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爲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國家賠償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國家賠償中的行政賠償範圍
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賠償。行政賠償是國家賠償的主要組成部分。賠償範圍《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了行政賠償的範圍: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等暴力行爲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爲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爲;
6、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7、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8、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
9、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爲。
《國家賠償法》第五條同時規定了國家不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幾種情形: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爲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已的行爲致使損害發生的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我國的《國家賠償法》,國家賠償的構成要件大致有四個方面,首先侵權的主體必須是在國家機關單位工作的工作人員,其次是侵權的主體在行使自身職責的時候存在違法行爲,並且給當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和損害事實有着必然的因果關係。這樣才能要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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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能否申請複議
只有違法行政行爲才能構成行政賠償,合法行政行爲不能構成行政賠償。行政賠償僅以客觀上行政行爲違法爲要件,而不以行政主體主觀上是否有過錯爲要件。一般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行政賠償的標準、程序以及範圍這些,其實都是在《行政賠償法》中作出了統一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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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不起訴可以請求國家賠償嗎
如果採取了超時限的拘留措施或者採取了逮捕的強制措施,證據不足不起訴的,可以請求國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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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有時效嗎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爲2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爲被依法確認爲違法之日起計算。2年的國家賠償請求時效計算,還有以下兩種特殊情況應當注意:第一、受害人被羈押的,由於受害人喪失了人身自由,無法自主、充分地行使賠償請求權,被羈押期間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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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行政賠償案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爲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爲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爲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