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的舉證
行政複議2.1W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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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評審行政複議舉證的流程是什麼
1.行政複議原則上採取書面審查的辦法;行政複議的舉證責任,由被申請人承擔。2.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3.行政複議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1)具體行政行爲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2)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3)具體行政行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爲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爲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爲:
①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②適用依據錯誤的;③違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⑤具體行政行爲明顯不當的。
4.行政複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提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5.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複議決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終裁決的行政複議決定的,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1)維持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複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變更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複議決定,由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就是對職稱評審行政複議舉證的流程是什麼的解釋。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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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圍有哪些呢
律師解析: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圍有:1、認爲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2、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3、認爲行政機關變更或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4、認爲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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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是否合法?
一、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是否合法?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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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下列屬於行政複議受案範圍的是
在對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時,此時可以向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行政複議。自然啓動行政複議程序需要書寫的行政複議申請書,而我國對行政複議的機關和具體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是有嚴格要求的。一般超過規定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此時不會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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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罰不公申請行政複議是否可以?
一、法院判罰不公申請行政複議是否可以?法院判罰不公申請行政複議是不可以的。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