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2021年檢察院量刑建議重要嗎

一、檢察院量刑建議重要嗎

2021年檢察院量刑建議重要嗎

1、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可以作爲法院量刑的參考,並不是說法院一定要按檢察院的量刑來判決。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影響組織和個人的干涉。

2、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與檢察機關的量刑出入不大。這是因爲兩家司法機關適用的法律是一樣的,對案件的考量也比較準確。

3、如果法院判決與檢察院的建議有較大的出入,檢察院可以行使司法監督權提起抗訴,但對於最終的判決結果,還是由法院決定。

二、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條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

“犯罪事實”是指影響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確認犯罪事實已經查清:

(1)屬於單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實足以定罪量刑或者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已經查清,不影響定罪量刑的事實無法查清的;

(2)屬於數個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經查清並符合起訴條件,其他罪行無法查清的;

(3)無法查清作案工具、財物去向,但有其他證據足以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證人證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被害人陳述的內容中主要情節一致,只有個別情節不一致且不影響定罪的。

特別關注:對此情形,應當以已經查清的罪行起訴。

2、證據確實、充分。

3、依法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三、檢察院抗訴的條件

1、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

2、確有抗訴的必要性。

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爲有抗訴必要,依法提出抗訴:

1、人民法院採信自行收集的證據,未經庭審證即作爲裁判的根據,導致裁判錯誤的。

2、人民法院不採納公訴人庭前收集並經庭審質證的有效證據,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決無罪或改變事實認定,造成錯誤裁判的。

3、人民法院審判活動嚴重違反法定訴訟程序,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等行爲,影響公正裁判的。

4、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錯誤,量刑雖然未致畸輕畸重,但社會影響惡劣的。

5、因重要事實、法定情節認定錯誤而導致錯誤裁判,或者因判決、裁定認定犯罪性質錯誤,可能對司法實踐產生不良效應的。

檢察院可以給人民法院提出建議,不過人民是不會受組織或者是個人的干涉,一般是自己獨立做決定,所以案件檢察院提不提出建議,對整個案件是影響不大的。人民法院是隻看證據不講人情的地方,代表着國家,也是代表着公平公正。

標籤:量刑 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