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會查什麼?
一、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會查什麼?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爲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爲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是在原來偵查的基礎上,繼續尋找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證據。
二、補充偵查的時限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補充偵查以二次爲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爲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中決定自行偵查的,應當在審查起訴期限內偵查完畢。
三、兩次退補,仍不能查明案情的怎麼辦?
人民檢察院對於二次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爲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對已經退回偵查機關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在審查起訴中又發現新的犯罪事實的,應當移送偵查機關立案偵查;對已經查清的犯罪事實,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四、改變管轄的案件,怎麼補充偵查?
在審查起訴期間改變管轄的案件,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認爲應當補充偵查的,可以通過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檢察院退回原偵查的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改變管轄前後退回補充偵查的次數總共不得超過二次。
公安機關在收到他人舉報信息後,若發現滿足立案標準,會展開偵查工作,收集齊全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爲的證據之後,可以將案件移交給檢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處理。此時,會展開審查工作,在審查時,若發現證據不足,會要求再次偵查。
-
犯詐騙罪有案底嗎
律師解答:有。律師解析:只要立案經過司法判決就有案底。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違法記錄、還是犯罪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記錄,即有案底,有前科。詐騙罪這種刑事處罰的記錄能夠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
-
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的成立條件是:1.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和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覈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3.犯罪主...
-
換押證有什麼作用
律師解析:換押證的作用是: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與人民檢察院遞次移送交接時,移送機關應當填寫《換押證》作爲憑證。移送的情況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終結後人民檢察院決定受理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或者偵查終結後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檢察院退...
-
網絡誹謗罪該如何調查
律師解析:(1)截圖留作證據;(2)申請人民法院從網站後臺調取、侮辱言語的;(3)對於取證有困難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誹謗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在取證和告訴的過程中有任何具體問題。(4)可以通過截圖、翻拍等方式自行取證。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