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質證由誰舉證?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由原告人承擔。而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有條件的。
(1)公安機關不能追回的贓物不屬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的賠償範圍。公安機關進行追贓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採取的強制措施,是通過追贓挽回損失,在偵查階段不能及時追回的,在進入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繼續追贓。因此,追贓可以由強制措施轉爲人民法院判決的方式進行處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就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在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踐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被害人的財物被盜、被搶劫,被詐騙、被搶奪,就到法院遞交附帶民事訴訟狀,要求法院判決被告人賠償被侵犯的財物。法院就應當知當事人,可以申請追贓,並告知其無法追贓的請求風險。
(2)被害人損失是直接經濟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第二條,被害人遭受的物質損失,是指因犯罪行爲已經遭受的實際損失和必然遭受的損失。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爲沒有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實際經濟損失指公民因犯罪行爲而受到傷害而產生的直接損失費用,如受傷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鑑定費等等。
(2)直接損失只包括兩種,即人身受到傷害造成的物質損失和財產遭受毀壞造成的物質損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必須限於公民的人身受到傷害和財產遭受毀壞造成的物質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行爲侵犯遭受物質損失的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所以應當將受案的範圍界定在這個兩個方面。
首先、人身受到傷害遭受物質損失的情況。
第一、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造成人身損害,主要指故意傷害罪、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綁架罪、強姦罪等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引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些犯罪侵害的是雙重客體,其中一項客體就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即公民的人身受到侵害。
第二、財產犯罪造成的人身損害,主要指搶劫罪造成的人身損害罪能引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第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造成的人身損害,主要指放火罪、投毒罪、爆炸罪、交通肇事罪等所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引起的刑事附帶訴訟。第四、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造成的人身損害,主要指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能引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其次是財物遭受毀壞而受到的物質損失的情況。這裏有一個條件就是必須限於財物毀壞,如果不毀壞就不能提起附事民事訴訟。
第一、毀壞是指財物受到損害,不能修理、重作、更換,不能恢復原狀,只能以賠償的方式予以解決。
第二、部分損壞,如果不能恢復其全部功能應視爲完全損壞。
因此,如果當事人他是想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那麼都是有限制條件的,這個限制條件就僅限於,如果當事人他人生受到了損害,或者是當事人的財產,因爲這個案件遭受到了損失,那麼當事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其他的一些案件,當事人是沒有權利再附帶民事訴訟的。
-
附帶民事訴訟中原告人舉證期限有限制嗎?
一、附帶民事訴訟中原告人舉證期限有限制嗎?刑事附刑事舉證期限規定是,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後果,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被害人由於被告...
-
砍傷人已經坐牢了還要用賠償嗎
砍傷人坐牢了還是需要賠償的。坐牢是刑事處罰,並不能免掉民事賠償。被害人、其近親屬或者代理人在提起刑事訴訟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於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法律依據:《刑法》第三...
-
民事訴訟個人授權委託書怎麼寫?
買賣雙方針對合同條款發生糾紛,無法解決的話,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訴訟了。個人沒有時間和精力參加訴訟的話,可以委託給他人代理,比如親朋好友,專業律師等。這樣,就需要寫一份授權委託書。那麼,民事訴訟個人授權委託書怎麼寫?我們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一、民事訴訟...
-
民事訴訟期限爲一年怎麼算起
民事訴訟期限爲一年怎麼算起訴訟時效期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1)普通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