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做什麼叫慣犯
一、通常情況下做什麼叫慣犯
指以某種犯罪爲常業,或者以犯罪所得爲其生活或者生活來源,或者犯罪已成習性,在較長時間內,反覆多次地實施某種犯罪的情況。慣犯分爲常業慣犯與常習慣犯。
常業慣犯,是指以犯罪爲常業,以犯罪所得爲主要生活來源或者生活來源的情況;常習慣犯,是指犯罪已成習性,在較長時間內反覆多次實施某種犯罪的情況。
慣犯的特徵有:
①犯罪惡習深,即具有慣行的犯罪故意,且非常頑固,屢教不改,一有機會就實施犯罪。
②犯罪時間長,即在較長時間內實施某種犯罪。“時間長”的量的界限難以確定,從司法實踐上看,長則幾十年,短則幾個月。
③犯罪次數多,即在長時間內反覆多次實施某種犯罪行爲。
④社會危害大,由於犯罪人長期、多次作案,積累了犯罪經驗,具有狡猾的作案手段和對付偵查的伎倆,其造成的結果往往較爲嚴重。
《刑法》將慣犯規定爲一罪並加重其法定刑,表明對慣犯的特別打擊。對慣犯的成立是否都須以法律的明文規定爲條件,我國刑法學界存有爭議。通說認爲,若無法律的明確規定,即使某種行爲在形式上具有多次性、罪名同一性,實質上具有慣常性,也不能定爲慣犯。
二、慣犯的種類有哪些
慣犯的種類:
①常習慣犯。大陸法系刑法理論上稱常習犯。指行爲人實施某種犯罪已成習性,一貫實施此種犯罪的犯罪形態;
②常業慣犯。大陸法系刑法理論上稱常業犯。指行爲人無正常職業或不務正業,而以實施某種犯罪爲常業,並以此所得爲生活主要來源的犯罪形態。
在我國刑法中,慣犯的法律後果可分爲2類:
①慣犯成爲某種具體犯罪的量刑情節。如我國《刑法》第356條規定的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其中也包括慣犯。
②慣犯成爲某種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如我國《刑法》第303條規定的“以賭博爲常業”,就是部分賭博罪的構成要件。
《刑法》分則中明文規定的慣犯有4種:
(1)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的“以走私、投機倒把爲常業的”;
(2)刑法第303條規定的“以賭博爲業”的行爲,屬於常業慣犯。以賭博爲業意味着行爲人將賭博作爲一種業務而反覆實施賭博行爲,每次賭博行爲本身並不構成獨立的賭博罪,刑法將反覆實施的賭博行爲類型化成爲一個犯罪構成,故只成立一罪,而非數罪;
(3)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的“慣竊、慣騙”;
(4)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一貫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的。這些規定表明慣犯的特徵一般是犯罪惡習深,連續作案時間長,犯罪次數多,非法所得數量大,造成的危害重。慣犯以多個故意實行了多次犯罪行爲,如果把各個行爲孤立起來看,就是一人犯了同種數罪。但刑法考慮到這種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大,犯罪分子的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也大,因此把它專門規定爲獨立的一罪,並規定了較重的法定刑,以利於同慣犯進行更爲有效的鬥爭。
慣犯也有多種種類,比如常見的慣犯,就是犯罪行爲已經成爲當事人的習性的,也有常業慣犯,指的是當事人將犯罪作爲獲得生活資金的主要來源。慣犯可以形成具體的量刑,長期進行賭博或者長期進行走私的,會追究當事人的相關刑事責任。
-
窩藏、包庇罪既遂一般要怎麼判刑?
一、窩藏、包庇罪既遂一般要怎麼判刑?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加重處罰事由:犯窩藏、包庇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
-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一、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刑事責任是什麼?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刑事責任,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過...
-
老公和別人有小孩重婚罪嗎?
一、老公和別人有小孩重婚罪嗎?老公和別人有小子並不認定爲重婚,還需要存在重婚的事實證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爲。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具有兩種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
-
法律對經濟詐騙罪怎麼確定?
一、法律對經濟詐騙罪怎麼確定?法律上沒有“經濟詐騙罪”的說法,我國現行法律上所講的經濟詐騙主要分一般詐騙、合同詐騙和金融詐騙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