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會主動給辦理假釋嗎
一、監獄會主動給辦理假釋嗎
辦理假釋是當事人主動申請的,監獄不會直接給辦理。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二、監獄辦假釋的條件
1、對象是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須不是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3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限制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必須執行原判決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實際執行13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3、實質條件,犯罪分子須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
三、適用假釋的時間條件
(一) 時間條件
假釋只適用於已經執行一部分刑罰的犯罪分子。
根據《刑法》第81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3年以上,纔可以適用假釋。對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的罪犯,仍應按原判無期徒刑實際執行13年以上,纔可以適用假釋。對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適用假釋,執行原判刑期1/2以上的起始時間,應從羈押之日起計算。
爲了使假釋制度的運用有必要的靈活性,《刑法》第81條又規定: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特殊情況”應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間有重大發明創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現;
(2)罪犯已經基本喪失活動能力,並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會再危害社會;
(3)罪犯有專門技能,有關單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難,需本人照顧,請求假釋的,在司法實踐中,須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證明。但對犯罪集團的首犯、慣犯和罪行特別嚴重的罪犯除外;
(5)爲了進一步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執行對未成年罪犯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犯罪時未成年,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6)爲了鬥爭的需要,對某些具有外國國籍或不屬於大陸籍的罪犯而適用假釋;
(7)其他特殊情況。
(二)消極條件
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3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
假釋也是對犯罪嚴重一些人的鼓勵,讓他們積極的改造,早日迴歸社會。但是對於犯罪情節比較惡劣的人,是不可以辦理假釋的,比如說強姦犯、搶劫犯或者是累犯。總之是假釋是犯罪人自己申請的,但是批准不批准是由監獄部門根據情況判決。
-
挪用公款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標準是什麼挪用公款罪量刑標準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
-
綁架罪要負什麼刑事責任?
一、綁架罪要負什麼刑事責任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二、綁架罪與非法拘禁罪的學理界定綁架...
-
搶劫罪如何適用緩刑?
一、可能判緩刑緩刑是一種代替監禁的刑罰制度,而不是具體的刑種。適用緩刑是在維持原判刑罰效力的前提下給犯罪人以悔過自新的機會,是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罰運用中的具體化。法律沒有規定哪些罪名應該適用緩刑,哪些罪名不可以適用緩刑。不管什麼罪名,只...
-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罪的條文和司法解釋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本罪是一個實行犯,並非幫助犯。本罪指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爲。刑法條文《刑法》第417條規定:“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