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既遂的判刑標準
一、中國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既遂的判刑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是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是非法收受他人的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且數額較大的行爲。其中收受他人財物包括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爲個人所用的。索取他人財物是指公開或者暗示的形式。
該罪的量刑標準有:
1、行爲人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非法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第一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第二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現行最新司法解釋關於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爲六萬元以上(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爲數額巨大。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屬妨害對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罪的一種。《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度提高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法定最高刑,即由原來最高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至無期徒刑。提高法定最高刑,將有效降低犯罪率。此次量刑結構的調整更有利於民營企業治理,促使民營企業工作人員的遵守職業道德,儘量避免發生損害民營企業利益情況的發生。
-
挪用公款多少錢被認定爲數額較大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爲“數額巨大”。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
刑法對法律中該如何規定單位行賄罪量刑標準
律師解析:單位行賄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單位爲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是單位行賄罪。法律依據:《刑法》第...
-
介紹賄賂罪是否是結果犯?
律師解答:不是。律師解析:不是。介紹賄賂罪是行爲犯,不是結果犯。介紹賄賂罪是指促使雙方相識相通,代爲聯絡,甚至傳遞賄賂物品,幫助雙方完成行賄受賄的行爲。介紹賄賂行爲的目的本身不是行賄也不是受賄,而是旨在幫助行受賄雙方建立賄賂聯繫,即起到牽線搭橋、溝通聯絡...
-
受賄100萬怎樣判
律師解析:犯罪嫌疑人的受賄金額達到一百萬的,一般可以對其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對於受賄罪的處罰規定,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