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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了取保候審手機多久歸還?

一、辦理了取保候審手機多久歸還?

辦理了取保候審手機多久歸還?

如果與案件無關,公安機關應當在三日內歸還相關財物,當然也包括手機在內。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查封、扣押的財物,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以上述規定,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隨時要辦案人員索要,對不屬於案件物品拒不退還的,可以提出申訴和控告。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二十八條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子郵件、電報,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退還原主或者原郵電部門、網絡服務單位;原主不明確的,應當採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認領。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後六個月以內,無人認領的,按照無主財物處理,登記後上繳國庫。

第一百九十一條 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係人對於公安機關及其偵查人員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有權向該機關申訴或者控告:

(一)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不予以釋放、解除或者變更的;

(二)應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不退還的;

(三)對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

(四)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不解除的;

(五)貪污、挪用、私分、調換、違反規定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

受理申訴或者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覈實,並在收到申訴、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內作出處理決定,書面回覆申訴人、控告人。發現公安機關及其偵查人員有上述行爲之一的,應當立即糾正。

二、累犯能申請取保候審嗎

如果是累犯,原則上有累犯嫌疑的人如果取保候審很難保證“不致危害社會”,所以對有累犯嫌疑的人不應該適用取保候審。

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累犯取保候審的難度較大,一般是不會辦理取保候審的。當然這也要看具體是什麼罪行,還需要看犯罪的嚴重程度是怎樣的,建議諮詢專業的刑辯律師對具體案情進行分析比較好。

明確的規定能找到的有《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七十八條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綜上,當事人犯罪被抓後,申請取保候審時,不僅要提供擔保人和保證書,以及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當事人的相關財物,包括手機等個人物品也是會被沒收的,經查實此類物品如果與案件無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會歸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