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從犯能減輕嗎
從犯與主犯相比較,從犯的社會危害性比較小,實施的犯罪行爲程度較低,在判刑上會被減輕或從輕處罰。那麼詐騙罪中的從犯能減輕嗎?本站小編針對這對問題,在下文做一下解答。
一、詐騙罪從犯能能減輕嗎
《刑法》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所以詐騙罪中從犯是能夠被減輕處罰的,但還是要確定不是主犯,系共犯。
二、詐騙罪的認定
(一)要區分詐騙罪與非罪的界限
l、詐騙罪與借貸行爲的界限。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人購物拖欠貨款行爲的界限。對以代人購買緊缺商品的名義,取走貨款,沒買到東西,又擅自挪用貨款,拖欠不還款的行爲,應着重考察其真實目的、雙方的關係、事情的起因、代辦人的具體行爲、拖欠的情節、後果等等,從而正確判斷其是否有非法佔有的意圖。如能明確想代人購物,因故未能買到挪用仍擬歸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如果以代購爲名,行詐騙之實,騙取大量財物,大肆揮霍,根本無意歸還,也無力歸還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辦企業因虧損躲債的界限。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爲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爲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佔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二)本罪與招搖撞騙罪的界限
兩者都使用騙術,後者也可能獲得財產利益,這兩點相同;但是,主觀目的、犯罪手段、財物數額要求和侵犯的客體,均有不同。招搖撞騙罪是以騙取各種非法利益爲目的,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活動,是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爲,它所騙取的不僅包括財物(但無數額多少的限制),還包括工作、職務、地位、榮譽等等,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當犯罪分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騙取公私財物時,它就侵犯了財產權利,又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常活動,屬於牽連犯,應當按照行爲所侵犯的主要客體和主要危害性來確定罪名並從重懲罰。如果騙取財物數額不大,卻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應按招搖撞騙罪論處;反之,則定爲詐騙罪,如果嚴重地侵犯了兩種客體,一般依從一重罪處斷的原則按詐騙罪處治;如果先後分別獨立地犯了兩種罪,互不牽連則應按照數罪併罰原則處理。
(三)本罪與本法規定的其他詐騙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餘各章節分別規定了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金融票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這些詐騙犯罪與本罪在主觀方面和客觀表現方面均相同,但在主體、犯罪手段、主體要件與對象上均有差別,較易區分。本條因之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從犯一般情況都會減輕或從輕處罰,但是每個案子的實際情況不一定,認定從犯是需要很多證據的和條件的,小編建議登錄本站平臺委託專業律師,他們嚴謹的做事態度,一定會給您非常好的幫助。
-
不還貸款是詐騙罪嗎?
律師解析:貸款不還是否構成詐騙罪按具體情況而定:1、申請貸款材料真實可靠,不會因爲還不起而成爲刑事案件;2、申請貸款材料虛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金額達到一定標準的,可能涉嫌貸款詐騙。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構成貸...
-
詐騙罪累犯會判緩刑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不會。緩刑的運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現,不致再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爲爲條件的,而累犯是經過了刑事處罰後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較大的人身危險性,如果對累犯適用緩刑,就違背了我國刑罰的目的。所以,詐騙罪累犯不可以緩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四...
-
網上買東西被騙了
律師解析:網上買東西被騙了,可以先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數額較大,涉嫌詐騙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解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
-
詐騙案多久能開庭?
律師解析:無明確規定。我國法律沒有規定詐騙罪一般多久開庭,但是詐騙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六個月審結。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