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假藥罪解釋有哪些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僞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經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置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鑑定,生產、銷售的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爲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的“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產、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後,造成輕傷、重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應認定爲“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生產、銷售的假藥被使用後,致人嚴重殘疾,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應認定爲“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
第九條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實施生產、銷售僞劣商品犯罪,而爲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倉儲、保管、郵寄等便利條件,或者提供製假生產技術的,以生產、銷售僞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論處。
第十條 實施生產、銷售僞劣商品犯罪,同時構成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十一條 實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查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第十二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生產、銷售僞劣商品犯罪的,從重處罰。
綜合上面所說的,生產、銷售假藥在認定此罪時也要確定此藥是不符合規定的,而且所存在的藥品裏含有害的物質,這樣就可以被認定爲刑事犯罪,如果因此罪還讓他人受到重傷或者是死亡的話,那麼就可以被認定爲情節特別嚴重。
-
非法集資如何判定
律師解析:非法集資的標準爲: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4、向社會公衆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法律依...
-
走私貴重金屬罪既遂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走私貴重金屬罪既遂的量刑爲:1、一般來說,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如果是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3、如果是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
-
走私貴重金屬罪的最新懲罰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走私貴重金屬罪既遂的量刑爲:1、一般來說,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如果是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3、如果是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
-
合夥走私並販賣武器罪既遂怎麼定罪處罰?
律師解析:合夥走私並販賣武器罪既遂的判刑規定是:1、一般犯罪情節,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3、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4、合夥視爲共同犯罪,量刑要遵循部分實行全部原則。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