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入室搶劫未遂判幾年?
一、持刀入室搶劫未遂判幾年?
(1)處罰: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爲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 聚衆“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依的規定定罪處罰。
(2)加重處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搶劫鉅額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關於“入戶搶劫”的認定
根據《搶劫解釋》第一條規定,認定“入戶搶劫”時,應當注意以下三個問題:一是“戶”的範圍。“戶”在這裏是指住所,其特徵表現爲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前者爲功能特徵,後者爲場所特徵。一般情況下,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工棚等不應認定爲“戶”,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確實具有上述兩個特徵的,也可以認定爲“戶”。二是“入戶”目的的非法性。進入他人住所須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爲目的。搶劫行爲雖然發生在戶內,但行爲人不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爲目的進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戶內臨時起意實施搶劫的,不屬於“入戶搶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爲必須發生在戶內。入戶實施盜竊被發現,行爲人爲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爲發生在戶內,可以認定爲“入戶搶劫”;如果發生在戶外,不能認定爲“入戶搶劫”。
持刀入室搶劫也是屬於搶劫罪的一種類型,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應當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認定,並由司法機關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來進行處理,如果對判罰情況有異議的,還可以進行合法的上訴處理,並要求重新認定。
-
該咋判斷是不是構成故意傷害罪?
律師解析:判斷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判斷是否滿足四個構成要件:1、主體要件是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觀要件是直接故意,具有傷害他人的目的;3、客體要件是他人的人身安全;4、客觀上表現爲實施故意傷害他人行爲,造成他人身心受到傷害的情形。法律依據:《刑...
-
搶劫過失致人死亡如何定性
律師解答:搶劫罪的加重情形。律師解析:搶劫過失致人死亡應當以搶劫罪的加重情形定性。刑法規定,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
-
打架鬥毆的處理標準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打架鬥毆的處理標準:毆打他人的,應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結夥毆打傷害殘疾人和孕婦、多次毆打傷害他人等情形,應當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理款。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依...
-
故意行兇傷人的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故意行兇傷人的判刑,需要根據構成的具體罪名具體分析: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有三個量刑幅度:(1)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