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罪和搶劫罪競合怎麼處理?
一、綁架罪和搶劫罪競合怎麼處理?
1、綁架罪和搶劫罪競合的處理方式爲擇一重罪處罰,這是由於對想象競合犯的處罰原則是“擇一重處”,不適用數罪併罰,即比較其所觸犯罪名規定的法定刑,選擇法定刑較重的罪名處罰。“擇一重處”體現了“罪刑相適應”原則。正確把握想象競合犯的認定和法律適用,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正確認定被告人所犯罪名和正確裁量刑罰具有重要的意義。
2、在實務中如果遇到綁架罪同時觸犯搶劫罪的想象競合與數罪併罰情形。要將對於想象競合的量刑與數罪併罰的量刑相當。想象競合是指行爲人以一個主觀故意實施一種犯罪行爲,觸犯兩個以上罪名,以主觀故意犯罪從重處罰。想象競合是一種與其他犯罪形態有顯著區別的犯罪形態。
二、綁架罪與搶劫罪的界限
綁架罪與搶劫罪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脅被害人,同樣都有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目的。
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綁架並控制他人後以加害被綁架人相威脅,要求被綁架人親屬或其他關係人給付財物,後者則是當場劫取財物;
(2)索取財物的時間、地點不同,前者是先有綁架行爲,後有勒索財物行爲,後者是當場劫取或強迫被害人交出財物;
(3)索取財物的數額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將一定數額的財物送到一定地點,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價,具有隨意性,後者則一般都是限於被害人隨身攜帶的財物;
(4)實現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過把被綁架人作爲人質脅迫被綁架人的親屬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出錢贖人,犯罪目的必須通過被綁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實現,後者則是直接從被害人身上劫取財物,不與第三人發生關係。
若某公民同時實施了綁架、搶劫的違法行爲,且經司法機關認定之後,這些行爲都購買了刑事罪名的構成要件,那麼法院在審理此綁架、搶劫案件的時候,就有可能是適用數罪併罰的原則來量刑。
-
該咋判斷是不是構成故意傷害罪?
律師解析:判斷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判斷是否滿足四個構成要件:1、主體要件是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觀要件是直接故意,具有傷害他人的目的;3、客體要件是他人的人身安全;4、客觀上表現爲實施故意傷害他人行爲,造成他人身心受到傷害的情形。法律依據:《刑...
-
搶劫過失致人死亡如何定性
律師解答:搶劫罪的加重情形。律師解析:搶劫過失致人死亡應當以搶劫罪的加重情形定性。刑法規定,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
-
打架鬥毆的處理標準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打架鬥毆的處理標準:毆打他人的,應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結夥毆打傷害殘疾人和孕婦、多次毆打傷害他人等情形,應當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理款。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依...
-
故意行兇傷人的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故意行兇傷人的判刑,需要根據構成的具體罪名具體分析: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有三個量刑幅度:(1)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