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規定的入室搶劫量刑標準是什麼
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爲。而入室搶劫屬於搶劫犯罪當中比較嚴重的情節,那自然在對入室搶劫處罰的時候就是很重的。那到底我國規定的入室搶劫量刑標準是什麼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 什麼是入室搶劫罪?
目前我國刑法並沒有專門規定入室搶劫罪,而是將入室搶劫行爲被作爲搶劫罪的一種情節加重犯。對於入室搶劫行爲,仍然定位搶劫罪。
二、入室搶劫罪怎麼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根據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入戶搶劫”,是指爲實施搶劫行爲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爲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爲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搶劫的行爲。對於入戶盜竊,因被發現而當場適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爲,應當認定爲入戶搶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依據簽署解釋,對於“入戶搶劫”作了進一步的細化規範,即規定:認定“入戶搶劫”時,應當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一是“戶”的範圍。“戶”在這裏是指住所,其特徵表現爲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前者爲功能特徵,後者爲場所特徵。一般情況下,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工棚等不應認定爲“戶”,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確實具有上述兩個特徵的,也可以認定爲“戶”。
二是“入戶”目的的非法性。進入他人住所須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爲目的。搶劫行爲雖然發生在戶內,但行爲人不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爲目的進入他人場所,而是在戶內臨時起意實施搶劫的,不屬於“入戶搶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爲必須發生在戶內。入戶實施盜竊被發現,行爲人爲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相威脅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爲發生在戶內,可以認定爲“入戶搶劫”;如果發生在戶內,不能認定爲“入戶搶劫”。
從上文的介紹中可以看出,法律雖然沒有專門規定入室搶劫罪,但是並不意味着入室搶劫行爲不處罰。相反,入室搶劫行爲被作爲搶劫罪的加重情節而給與更加嚴厲的制裁。具體入室搶劫量刑,《刑法》中規定是對罪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最新放火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
-
飛車搶奪構成什麼罪
飛車搶奪致人死亡,已經將搶奪罪轉化爲了搶劫罪,屬於搶劫罪的加重情節,可能會被人民法院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如果情節惡劣的還有可能會判處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
-
滿足什麼條件會構成不解救被綁架兒童罪?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條件會構成不解救被綁架兒童罪:1、主體條件:犯罪主體是具有負有解救被綁架兒童職責的身份的人;2、主觀條件:主觀方面是故意;3、客體條件:犯罪客體是國家關於保護兒童、禁止買賣兒童的法律、法規和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4、客觀條件:客觀方面表現爲不...
-
精神病要殺人,沒人管該咋辦
律師解析:1、如果犯人犯罪時處於精神病發病期間,不能控制自己的,則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精神病人在未發病期間殺人的,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精神病人犯罪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