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判死刑
死刑辯護律師解答2.26W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懷孕做人流後能否判死刑
死刑不適用於正在懷孕的婦女,審判時懷孕做了人流同樣不可以判死刑。 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所謂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是指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被告人是懷孕的婦女,因此對於這種懷孕的婦女,都不應爲了判處死刑而給她進行人工流產,如果已經人工流產的仍應視爲審判時懷孕,也不能適用死刑。 不適用死刑時指不能判處死刑,包括死緩,如果審判時沒有發現其懷孕而做了死刑判決,在執行前才發現懷孕的也應當停止執行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條下級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後,應當在七日以內交付執行。但是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止執行,並且立即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執行前發現判決可能有錯誤的;(二)在執行前罪犯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懷孕。注意這裏是正在懷孕可以執行死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年齡爲16週歲而不是18週歲已滿16週歲就可以判刑了具體是死刑還是死緩這個要看法院和法官的判決不好說因爲量刑還要對社會危害程度、認罪態度等諸多情節綜合考慮-
我國死刑執行方式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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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執行
死刑分爲緩期執行和死刑立即執行兩種。死刑立即執行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執行死刑。執行死刑,必須有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執行死刑的機關是原審人民法院。接到死刑執行命令後,應當在7日以內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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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緩期執行減刑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爲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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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緩期執行如何減刑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