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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十八週歲會認定爲構成猥褻兒童罪嗎?

未滿十八週歲會認定爲構成猥褻兒童罪嗎?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只要已滿十六週歲對兒童實施猥褻行爲的,又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將會構成猥褻兒童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未滿十八週歲犯罪,並且是構成猥褻兒童罪的,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衆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