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的約定仲裁條款
不管簽訂什麼形式的合同,其中一般都要有如果出現爭議糾紛如何解決的約定。
一般來說,如果發生了合同糾紛,不外乎有協商、仲裁、訴訟這三種解決方式,其中仲裁是比較重要的解決方式,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仲裁,當事人協商決定:
出現了合同爭議後,將合同爭議交由某一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雙方當事人這樣的合同約定就是仲裁條款。
仲裁條款的約定目的在於,合同如發生爭議,將合同爭議交由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來裁決,排除了人民法院對該案件的管轄權。
仲裁協議,核心的是要選定,特定的欲進行仲裁的仲裁機構。
實務中約定仲裁條款,多是由於看重仲裁一裁終局,週期較短,或是對司法裁判沒有信心而特別約定進行仲裁。
仲裁的費用,並不低,在我國現在的情況下,也不見得效率高。
法律對仲裁條款的約定是非常嚴格的,實務中約定無效的情況非常常見。
常有約定“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這顯然是無效的。
《仲裁法》第十八條
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第十九條
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
合同糾紛問題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律師解析:針對合同糾紛,解決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1、協商解決;2、通過第三者調解解決;3、申請仲裁: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
-
仲裁裁決救濟方式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
-
公司裁人,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律師解析:公司裁人,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若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的而中斷的,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
-
民法典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爭議能不能仲裁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爭議是能仲裁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