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院移送管轄不服應該怎麼辦
一、對法院移送管轄不服應該怎麼辦?
如果不服法院裁定,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複議。如果當事人一方對一審法院移送管轄的裁定不服而上訴的,會由中級法院進行審查,並通過裁定方式來決定是否應該移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撤銷執行案件,並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受訴法院收到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後,應當認真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需召集雙方當事人聽證。對當事人所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區別情況作出不同的處理: 當事人就地域管轄權提出異議。經審查,異議成立的,受訴法院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 當事人未提出上訴或者上訴被駁回的,受訴法院應通知雙方當事人參加訴訟。當事人對管轄權問題申訴的,不影響受訴法院對該案件的審理。
二、移送管轄和管轄權轉移的區別有哪些?
1、前提不同,管轄權轉移由上級法院決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轄無須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對象不同,管轄權轉移的是管轄權,而移送管轄移送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轄權轉移從有管轄權的法院到無管轄權的法院,而移送管轄則正好相反;
4、級別不同,管轄權轉移是在上下級法院之間,而移送管轄可以在同級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級法院之間;
5、作用不同,管轄權轉移是對級別管轄的補充和變通,而移送管轄主要是糾正錯誤。
6、發生原因不同,管轄權轉移是爲了解決不便於審理;案情複雜,涉及面廣、受訴法院審理有困難,移送管轄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沒有管轄權。
三、移送管轄的條件是怎樣的?
移送管轄的適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依法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纔有權行使審判權,因此無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無權審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轄權。這是對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隨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移送。
其實,人民法院也不會無緣無故的就把當前的這起案件移送管轄的,當然了,對於法院作出的移送管轄的裁定原被告雙方也有提出異議的這種權利,就算是不服法院的決定也必須要通過合法的途徑處理。在當事人申請複議期間,案件並不會馬上進行移送,一切要等到複議完畢之後再做決定。
-
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
一、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爲,使權利義務關係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
-
民事訴訟第三人有獨立上訴權嗎?
一、民事訴訟中第三人享有上訴權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別上訴的,按照上訴請求分別預交二審案件受理費。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訴的,只預交一份二審案件受理費;分別上訴的,按照上訴請求分別預交二審...
-
民事案件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民事案件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
-
民事訴訟代理人如何收費,其他類型案件如何收費?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800-3000元/件;2、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照訴訟(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費:(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爲4%一5%,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2)10萬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爲3%一4%;(3)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