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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醫生漏診如何處理?

一、影像醫生漏診如何處理?

影像醫生漏診如何處理?

影像醫生漏診應當及時的保留相關的證據材料,並且和醫院方面協商賠償問題。針對醫生漏診誤診的處理,應當採取以下行爲:

1、及時保留證據

醫療糾紛發生後,患者及家屬應及時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在此過程中,及時要求行爲人及科室主任寫清事情經過,並將用過的醫療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時保護屍體,並向所屬主管部門要求醫療鑑定。

2、處理過程

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後會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醫療物品,防止病程塗改、僞造、隱匿、銷燬。如病人死亡會主動提出屍體解剖,如果沒有,病人家屬應提醒。然後主管部門會組織醫療行政管理部門展開調查,並形成調查報告,必要時會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鄉村醫生髮生的醫療糾紛由批准開業的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3、處理後果

如系一般醫療糾紛,在調查後,則可由醫務部(處,科)與病人協商解決。如病人或家屬不能接受,則將調查結果報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領導。一般醫院都有醫療投訴辦公室,可以向其反應,如其搪塞,應要求見醫院領導。

4、醫院會將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處理意見與病人或家屬商談,爭取協調解決

如確屬醫療單位問題,必要時予以經濟補償或賠償。醫療糾紛的發生和處理情況應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5、如糾紛仍未能解決,建議患者或家屬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患者或患者近親屬可向醫院所屬的區醫學會申請,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有異議,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或由雙方共同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

二、醫院誤診出現後患者應該怎麼辦

應到衛生局或有關部門去起訴。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時應辦理以下手續。填寫“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書”;提交有關資料;按規定預付鑑定費。鑑定後,若屬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單位支付;不屬醫療事故的,由病員或家屬支付。

關鍵的一點是要及時蒐集所有病歷(一般包括一日清單/費用詳情單,診斷證明,住院證,出院證、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病危(重)通知書、醫囑單、輔助檢查報告單、體溫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病理資料等),對病歷、醫療實物、監控等等予以封存,並加蓋醫院印章。

到醫院體檢或者是做相關的檢查的時候,如果醫院方面存在漏診誤診等相關情況導致發生的醫療損害結果,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完全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對此賠償的,當然在此之前,雙方當事人也是可以通過接受協商的方式來解決,但這其中會涉及到司法鑑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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