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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與logo侵權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商標與logo侵權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商標與logo侵權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標準,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2. 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3. 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4.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5.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二、哪些情況屬於侵犯了商標的專用權?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

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三、商標的哪些使用是屬於合理的使用?

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三維標誌註冊商標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爲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商標註冊人申請商標註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於商標註冊人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

因此在使用商標時要注意檢查是否自己使用的商標已經是被別人註冊過的,如果隨意使用商標有可能對別人已經註冊的商標造成侵權,別人一旦追究責任,當事人就需要進行賠償。如果當事人自己發現了別人有商標侵權,可以先和對方協商,要求對方撤銷使用商標並且進行賠償,如果雙方協商無果,當事人就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直接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