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申請強制執行怎麼委託?

申請強制執行怎麼委託?

一、申請強制執行怎麼委託?

1、委託他人處理撤銷事宜的,需要與被委託人簽署委託協議。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2、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繫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二、可以委託他人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嗎?

1、強制執行可以委託他人代理。

強制執行申請書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對方拒不履行裁判確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根據已經發生效力的法律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責令對方履行義務時使用的文書。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債務人未按照判決或裁定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申請強制執行必須符合的條件

(1)必須有生效的判決文書作爲執行的依據。對於一審判決,必須是在法定期間內無人上訴才發生法律效力,而二審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書必須具有可執行的內容,即要求裁判文書須具有能通過積極作爲完成的內容。例如,判決撤銷海關科以相對人罰款的決定,如果該行政決定尚未執行,被人民法院撤銷後,相對人的義務已經不復存在,案件因無執行內容,無需進入執行程序。

(3)義務人拒絕履行司法文書規定的義務,這是申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前提條件。

(4)申請人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執行申請。

(5)符合人民法院訴訟執行管轄的規定。

三、強制執行申請被受理後可以撤回嗎?

1、申請強制執行後能撤回,已經交納的申請費不退還。

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應當交納申請費。申請費按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執行程序中,申請人可以撤回申請,申請人撤回申請的,人民法院終結執行,已經交納的申請費用不予退還。

2、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的一種強制性的措施。

(1)當事人申請執行,必須向法院遞交申請執行書,說明申請執行的事項、理由和要求,並儘可能(非必須)提供被執行人的開戶銀行賬號及財產情況。

(2)如果當事人有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爲申請執行。委託代理人代爲申請執行的,必須向法院提交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3)如果不知道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審結糾紛案件後,若是敗訴的一方不履行判決書之中規定的義務,那麼勝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此類申請提出之後是可以撤訴的,如果對申請撤銷強制執行能否委託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一般糾紛當事人需要自己辦理強制執行事宜,如果由於工作繁忙等沒有時間自己辦理的,也可以委託其他具有相應的民事能力。對申請強制執行怎麼委託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網站地圖
標籤:強制執行 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