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是否受理?
從相關的規定來看,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是不會被受理的。
一審程序: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二審程序: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審理程序大體與一審一樣,不同處主要在審查範圍和內容上。
民事訴訟有效期
《民法典》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136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一年:(l)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失的。”
《民法典》137條規定:“訴訟時效的起算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但是,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民法典》147條規定:“不服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135條規定:“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經上級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146條規定:“簡易程序審結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159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法》147條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厲的打擊違法犯罪以及侵權的行爲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關的需要進行訴訟的情況的話,一定要及時的瞭解訴訟程序的規定。
-
對方全責被害方起訴划算嗎?
一、對方全責被害方起訴划算嗎?是否划算就要由自己來確定,自己不滿意賠償就可起訴追加賠償,直到自己滿意爲止。由此造成的財產損失都是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的,如果對方拒絕的話,本人可以選擇提起訴訟,訴訟費用是可以選擇要求對方承擔的。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
-
掛失止付後公示催告的規定是什麼?
一、掛失止付後公示催告的規定是什麼?在受到銀行受理掛失止付通知書後,應當在三日內向出票銀行所在地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起訴。法院對公示催告申請人的申請作必要的審查,然後決定是否受理,如果決定受理,由法院作出法律文書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同時,法院在三日內發出公...
-
《民事訴訟法》訴前財產保全條文的條件有哪些?
一、《民事訴訟法》訴前財產保全條文的條件有哪些?1.案件必須是給付內容的訴訟。2.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申請訴前保全的利害關係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對被申請人有財產上的權利。3.因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
我國民事審判方式有什麼?
一、我國民事審判方式有什麼?民事訴訟法開庭方式主要有:1、公開審理與不公開審理開庭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其中,公開審理是原則,不公開審理是例外或補充。以民事訴訟爲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的規定,...